湖南省土征收补偿法地
有明确的规定,文件是《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布湖南省征地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湘政办发〔2005〕47号)。 一、计算依据: 上述通知中把耕地分为4类:水田、旱土、专业菜地、专业渔池,每个种类又细分为两种,不同种类,计算依据不同,具体为: 水田计算依据: 一类水田平均年产值为1650元/亩, 二类水田平均年产值为1400元/亩; 旱土计算依据: 平均年产值为1050元/亩。 专业菜地计算依据: 一类平均年产值为2600元/亩, 二类平均年产值为2300元/亩。 专业渔池计算依据: 一类平均年产值为2200元/亩, 二类平均年产值为1900元/亩。 二、计算方法: ①土地补偿费: 被征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倍。 ②安置补助费: 被征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0倍。 ③青苗补偿费: 菜地: 一类(指大棚菜地)1400元/亩 二类(指专业蔬菜基地)1200元/亩 三类(指无灌溉设施,不能常年种植,产量不高的菜地)1000元/亩。 粮地 一类(指灌溉水田)900元/亩 二类(指望天田和水浇地)800元/亩 三类(指旱地)700元/亩。 果园: 一类(种植在5年以上)3000元/亩 二类(种植在3-5年)2500元/亩 三类(种植在3年以下)2000元/亩。 林地 包括竹林、苗圃,1000元/亩 鱼塘 精养1400元/亩 一般900元/亩 放养超过二年的不予补偿。 水塘: 蔺草、藕、菱,900元/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