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制定的适应性障碍的诊断标准,结合中学生的表现特点,学校适应不良综合症的诊断有如点:
(1)一般有可以辨认的生活事件为适应不良的刺激源或诱因。刺激源可以发生在校内,也可发生在家庭,还可能是身心变化等;可以是单一的,亦可以是复合的。学生产生适应不良的症状和这些事件有一定的时间关联,一般产生于事件发生的三个月内。
(2)往往有人格发展方面的缺陷为内因。
(3)以情绪障碍为主,伴有躯体不适或适应不良行为。
(4)症状明显妨碍正常的学校生活。
(5)症状持续1周以上至6个月。
学校适应不良若不及时咨询解决,拖延下去可能发展为神经症;一些不良的适应行为若得不到及时矫治,可能在学生身上固定下来,对其今后的发展有破坏性影响。所以,若有这方面的表现或苗头,应积极应对:
1.对学校的认知重建。学校适应不良的症状,从个体内部看都基于认知歪曲,而且往往源于应对失败的经历。所以,应在充分宣泄自我挫败情绪的基础上,重建对学校的合理认知。当然,要做到这一点,可能需要寻求心理咨询或有关的帮助。
2.多从自身可能存在的人格缺陷方面找原因。敏感、怀疑、偏执、嫉妒、易激惹、依赖、怯懦等是导致学校适应不良的常见人格弱点。
3.改善人际关系。要主动寻求学校和家庭的帮助,改善同教师和同学的关系。事实上,一些程度较轻的适应不良的学生,通过环境的改善,症状即可消失。
4.排除学习障碍。如果你的学校适应不良仅仅是由于学习困难引起的,应该在老师、家长和同学的帮助下,及时查漏补缺,跟上学习进度。逃避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
5.如有躯体疾病,应及时进行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