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和大产权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
1.小产权房”并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它只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
2.目前通常所谓的小产权房,也称乡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所以,小产权其实就是乡产权,集体产权。
3.小产权房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
4.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
5.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
6.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不管是哪一类拆迁安置房,都不会是小产权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