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工作

2020-05-10 时事 245阅读
创新方式 增强实效
完善和改进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工作
普陀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
2014年4月

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工作,使议案建议真正落到实处,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也是促进“一府两院”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有效途径。几年来,我们积极探索和创新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工作新路子,以解决问题、增强实效为目的,促进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效率和水平不断提高,为推进我区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议案建议督办工作的主要做法
近年来,我们通过“五个强化督办”,确保各项议案建议办理落到实处。自区十五届人大以来,区人大代表提出的 761件事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议案建议,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374件(A类),占49.1%;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272件(B类),占35.7%;已被采纳,但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待以后解决108件(C类),占14.2%;留作参考7件(D类),占1.1%。从收回的代表反馈意见看,代表满意的647件,占85%; 基本满意的114件,占15%。
(一)完善机制,强化规范督办。我们认真贯彻中央(2005)9号文件精神,制定完善了《代表议案处理规则》、《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规则》、《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督办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工作办法》等相关制度,对议案的提出、审查、立案作出规定,对立案决议提出办理的要求,做到有章可循。同时,区政府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要求制订和完善办理代表议案建议的工作规则。严格“三定”制度,确定经办人员、办理方案、办理时间和答复期限;落实“三访”制度,交办后、办理中、答复前密切与代表联系,了解代表意图,征询代表意见,共商解决办法;建立“统一登记、分类整理、归口办理、责任到人、统一答复”的办理工作程序和网上公开办理制度,使代表议案、建议工作做到了制度化、规范化。
(二)围绕热点,强化重点督办。我们针对人代会会议期间确定的事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的重点建议,由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落实主任会议成员进行重点督办。自十五届人大以来有14件被列入重点建议。为使这些建议得到较好的落实,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根据分工督办重点建议的安排,带领有关委室负责人到各有关承办单位进行督办检查,听取办理情况汇报,提出建议意见。如对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立创卫长效管理机制的议案》(区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2号)、《关于进一步落实省级小城市培育试点镇若干优惠配套政策的议案》(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 2号)等重点建议,经重点督办,得到了妥善解决和较好落实。同时,常委会结合全年工作安排,针对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选择代表建议中反映比较集中或者多次反映的焦点问题以及“一府两院”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重点审议督办,增强了针对性,提高了解决率。
(三)确保落实,强化全程督办。我们通过不同的监督办法,保证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能得到解决和落实:对重点建议采取跟踪督办;对群众反映大的建议实施现场督办;对疑难建议开展定期回访督办;对一般建议进行常态督办等形式,不断强化全程督办力度,确保监督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期间,我们共收到217件议案建议,2012、2013二年时间里,我们通过跟踪督办、现场督办、回访督办等办法,使各项议案建议得以落实。如针对海岛地区医疗资源差、医务人员缺失的现状,代表提出了《关于稳定海岛医疗队伍的议案》。议案交办后,我们进行了广泛的调研,通过座谈会、督办会、现场走访等形式,督促政府、职能部门尽早出台相关政策,使议案得到圆满落实。
(四)注重方法,强化多样督办。我们通过改变过去主要靠听汇报的督办形式,把议案建议督办与人大工作的各个方面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四注重”:一是注重督办与视察、检查、调研的结合,组织代表到承办单位视察、检查、调研,听取办理情况汇报;二是注重督办与考评结合,对接区委考核部门,将各单位承办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工作纳入考核内容;三是注重督办与召开代表座谈会征求代表意见的结合,要求代表对承办单位办理建议情况进行合理评价;四是注重督办与加强“一府两院”的工作联系的结合,通过会议、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形式,加强联系,了解掌握办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帮助协调解决。
(五)形成合力,强化联动督办。我们通过加强内设机构的工作协调,改变过去仅由代表工委来督办代表建议的做法,把建议督办与各委办的工作结合起来,对涉及各委办各自工作范围的建议由各委办负责督办,发挥各工委工作对口、业务熟悉的优势,在人大机关内部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督办工作。同时,推动“一府两院”的内联督办,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加强与“一府两院”工作部门的协调和联系,建立督办工作常态联系机制,了解其相关督办事项执行过程中的难度和想法,及时掌握情况,加强协调,促成建议意见的落实和相关问题的解决。注重代表主体的联合督办,组织代表召开议案建议工作专题座谈会,听取办理工作意见。同时结合人大常委会工作审议和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视察和检查,充分发挥代表督办的主体作用。
二、做好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工作的几点体会
从这几年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实践来看,人大代表、承办单位和督办部门形成合力,以行之有效的措施共同推进,是落实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有力保证。
(一)提升代表素质,提高议案、建议的质量,是做好议案建议工作的关键。代表的议案建议是推进政府科学、民主决策的的重要依据;是推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重要内容;是国家机关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广泛集中民智的重要渠道。代表综合素质如何,直接影响到代表议案、建议提出的质量。因此,我们坚持“三个注重” 提高代表综合素质,增强代表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一是注重政治业务和法律知识的培训。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对代表进行培训,着力提升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水平,把握好议案建议提出的重点性、全局性、前瞻性。二是注重深入调研。引导代表勤于调研,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听取群众意见,撰写反映广大群众根本利益的好议案、好建议。三是注重保障代表的知情权。我们努力拓展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渠道,让代表广泛参与社会事务管理。“一府两院”及其工作部门通过扩大政务公开透明度,为代表知政知情提供相关资料,从而使代表提出的议案符合“四性”即规范性、针对性、可行性、全局性。
(二)规范办理程序,注重解决问题,是做好议案建议工作的基础。“一府两院”及其工作部门通过规范办理程序,明确办理责任,改进办理方法,注重突出实效上下功夫:一是将办理工作与全年重点工作有机结合,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二是落实办理责任,做到办理工作与本单位业务工作同安排、同考核、同落实;三是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努力做到与代表办前、办中、办后“三联系”,让代表及时了解办理进程;四是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把人民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满意不满意作为办理工作的最终衡量尺度,进而增强承办单位开展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同时,我们在督办过程中,加强协调沟通工作:一是加强与代表的协调联系。充分听取和吸纳代表对各承办单位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承办单位办理确有困难或因政策一时无法办理的,协同承办单位一起向代表解释沟通,争取代表的理解与支持;二是加强与承办单位的协调联系。及时掌握办理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承办单位加快办理工作进度,确保办理工作质量。三是加强与政府督查部门的协调联系。定期与政府督查部门交换意见,通报情况,及时反馈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满意度。
(三)健全监督机制,加大督办力度,是做好议案建议工作的重要保证。这几年,我们通过不断探索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机制,努力提高议案建议的落实率和代表的满意率。一是在坚持重点督办的基础上完善对口督办机制。在交办和督办的过程中,人大各工作机构注重相互沟通,按照对口督办的要求,结合常委会的工作监督积极参与督办。人大相关工作机构注重加强与“一府两院”监督机构的合作,每年选择若干个承办单位开展联合督办,并把督办议案建议同代表定向视察、开展执法检查、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等多种形式结合起来,促进了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落到。二是探索开展合议督办。通过领衔代表与附议代表集体研究和讨论,对承办单位办理议案建议的答复作出合议意见,使承办单位在征求代表反馈意见时,把重点集中真正解决问题上,达到提高代表议案建议的解决率和满意率。三是探索建立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考核激励机制。通过建立议案建议资料库,及时反映和通报情况,把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列入政府和各部门的目标考核,从而提高承办单位做好办理工作的责任性和紧迫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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