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是指“由政府规划、出资建造并管理,有一定的游憩设施,供公众游览、休憩、娱乐的城市公共区域”。如果对这个定义没有异议,那么接下来,我们便按照这一界定来验证传统中国到底有没有公园。
北宋部分皇家园林定期向市民开放,因而具有了公园的功能。不过,以部分皇家园林的开放性来论证宋朝已有公园,缺乏足够的说服力。首先,将皇家园林说成公园,比较勉强;其次,即使一部分皇家园林可以算是“准公园”,但皇家园林通常只分布在京城,京城之外的其他州郡又有没有公园,还是一个问题。
根据吴钩先生的研究,发现有足够多的图文史料与研究成果可以证实:宋代已出现了成熟的城市公园建制。宋人将这类城市公园称为“郡圃”、“州园”,有时候也叫作“公园”。北宋诗人吕陶写过一组诗,题目叫作《寄题洋川与可学士公园十七首》,这里的“公园”,指洋川郡圃。“公园”的概念说不定就是从日本“出口转内销”的。
郡圃,当然由州郡政府规划、出资建造并管理,一般修建在州郡衙署附近,所以一些学者也称其为“衙署园林”(不过这个命名有误导性,让人以为郡圃是地方官员私享的禁地)。郡圃也都建有亭台楼阁、小桥流水等必要的游憩设施,是景色宜人的游览胜地。
从宋元人的笔记中,也可以找到一些明确记录郡圃开放给游人游玩的信息。曾敏行《独醒杂志》载,成都合江园“前后植梅极多。故事,腊月赏燕其中。管界巡检营其侧,花时日以报府,至开及五分,府坐领监司来燕,游人亦竞集”。合江园是成都郡圃,花季开园,任人游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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