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二手房买卖过户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2020-05-13 社会 102阅读

一、买方按揭贷款购房

1、银行征信调查(去人民银行查买方的征信情况);

2、房屋产权调查(调查房产是否抵押,查封,析产,继承,共有权人情况);

3、向卖方支付定金并预留房屋尾款;

4、房屋过户的同时银行审查贷款条件;

5、银行发放贷款到卖方账户;

6、双方共同去做物业交割(水、电、气、暖、物业费,原房主户口必须迁出);

7、向卖方支付尾款。

二、买方全款购房

1、房屋产权调查(调查房产是否抵押,查封,析产,继承,共有权人情况);

2、买方支付卖方定金;

3、双方共同去做房屋过户;

4、双方共同去做物业交割(水、电、气、暖、物业费,原房主户口必须迁出);

5、买方全款付清给卖方。

扩展资料:

二手房买卖注意事项

过户登记

1、买卖双方亲自到场

2、公证委托办理过户登记

3、卖方委托办理过户登记的,需要夫妻二人同时到公证处办理,出具婚姻状况证明,身份证明及所有权证等相关文件。委托书上注明委托事项,委托权限及期限等。

4、买方委托办理过户登记的,需要身份证明。委托书上注明委托事项,委托权限及期限等。

交房的注意事项:

1、腾空交房。

2、注意是否有未交物管费,水电气费等历史遗留问题。

3、注意房屋设施与协商是否一致。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新政前买二手房,新政后怎么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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