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30年不变,是什么时候开始的?什么时候重新分配土地?

2020-10-28 时事 98阅读

《农村土地承包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2年8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规定了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新中国三次农村土地制度变革分别为:

1949-1952年的土改;

1978-1984年的“大包干“;

1997-1999年落实“三十年不变“的延包政策 。

1997年国家出台了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政策,要求在第一轮承包的基础上再延长承包期三十年不变,即从1998年开始到2027年止。

到2027年第二轮承包 期到期后怎么办的问题,2008年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农业生产特点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

扩展资料:

在我国土地是国家的,是以集体的形式进行统一调配,承包责任制一般是3到5年为一轮,而不是30年一轮。3到5年签一次承包合同,到期以后根据人口的增减重新签订。在现实中有的村是3到5年进行一轮土地调配!有的村,一旦有人去世或者户籍迁出,到当年秋天就把土地收回,重新分配给那些增加人口的家庭。像这样来回的循环,土地才能可持续发展,也充分的体现了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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