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知府
知府通常为正四品。但是根据赴的级别不同,知府的大小也有所不同。以明朝为例:京府府尹为正三品;纳粮20万石以上为上府,上府知府从三品;20万石以下为中府,中府知府正四品;10万石以下为下府,下府知府从四品。不过不久就将所有知府均改为正四品。
二、知州
知州的级别比知府低,知州一般是从五品文职官员。知州是从宋朝才设立的官制,作为州的长官。最开始,宋朝重文轻武,往往委派文官担任州最高长官,宋太祖为了削弱节度使的权,当时人视之为“监州”,所以说最开始的知州事品级都在二品以上,是皇帝的亲信和耳目。
但是到了明清两朝,知州演变成了一种固定的官制,明清两代的州有两级别:直隶州和散州。直隶州属省,级别与府相同;散州隶属府,同县级。 知州属官有同知、通判,分别掌财政、刑法、治安等, 知州级别为从五品,月俸十石。
扩展资料
古代知县级别
古代县令称作“知县”,县分上(粮十万石以下者)、中(六万以下者)、下(三万以下者)三等。上县知县为从六品,中县知县为正七品,下县知县为从七品。
知县执掌一县的刑名钱谷、狱讼、治安、征收赋税、徭役、 教化百姓等职能,如当地驻有戍兵,并兼兵马都监或监押,兼管军事。同时设有县丞、主簿、典史等官员辅佐。其中县丞协助知县管理县政,主簿管理全县的粮税、户籍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知府 (地方职官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知州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知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