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行政事业编制。
士官在消防部队中的角色定位
士官在消防部队建设中应充当技术尖兵和业务骨干兵的角色
由于部队岗位和专业技术的需要,一些有专长、有技术、部队工作需要的人才套改为士官继续留在部队。士官要么就是军事训练骨干,要么就是班长管理骨干,要么就是各个岗位上的能手,要么就是特种技术(如特种车辆技术兵,特种器材装备技术能手等)骨干。
一是技术技能和军事业务并不是一朝一夕能够掌握的,而是经过不断学习,不断实践和训练,不断摸索和总结得来的,并不是随便即可取代的。二是有专业技术技能和过硬军事业务素质的士官是部队执勤灭火、抢险救援和部队建设发展的客观需要,同时,也是部队提升战斗力的重要保证。
扩展资料:
士官制度改革是加强军队质量建设的重大战略举措。
拓宽士官来源渠道。着眼提高士官队伍专业和文化素质,有效利用国民教育资源;走开从地方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直接招收士官的路子,使直招士官成为士官的重要来源渠道。 建立士官选取注册制度。
取消现行《士官选取报告表》,不再依靠选取表调控士官规模结构,从源头上消除由此产生的矛盾和问题。在士官选取过程中,各级以全军兵员管理信息系统为平台,依据士官编制和下达的选取计划,对拟选取晋升的士官按照“一人一号”进行电子注册,经审核确认后,下达选取晋升命令,填写《士官注册登记表》装入本人档案。
超编制、超计划选取的不得注册,未经注册的必须退出现役。 实行专业技术士官任职资格制度。专业技术士官选取晋升前,应当具备相应的技能等级资格,初级士官应当达到初级技能以上等级,中级士官应当达到中级技能以上等级,高级士官应当达到技师以上等级。未达到规定任职资格的不得选取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