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中,设计到消防的共有两大段。
一个是组建应急管理部中提到
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转制后,与安全生产等应急救援队伍一并作为综合性常备应急骨干力量,由应急管理部管理,实行专门管理和政策保障,采取符合其自身特点的职务职级序列和管理办法,提高职业荣誉感,保持有生力量和战斗力。
一个是在深化跨军地改革中提到
公安消防部队转到地方后,现役编制全部转为行政编制,成建制划归应急管理部,承担灭火救援和其他应急救援工作,充分发挥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的作用。
这两段方案原文中有几个重点
第一个是“成建制”,成建制划归即消防部队在应急管理部中关系相对独立,原有队伍的架构不会被打乱,基本内设机构和管理职能也将得到完整的继承。
第二个是采取符合其自身特点的职务职级序列和管理办法。划归后预计会采用垂直管理体系,在人事财权上一定程度上依然独立于地方,且会按照消防队伍结构自身特点,采取有别于传统公务员职务职级晋升的渠道,因为要“提高职业荣誉感”,所以待遇应该是高于同级别公务员。
第三个是现役编制全部转为行政编制。这是关注的焦点,也是方案中未说透有待进一步细化的。目前来看,消防部队分为干部、士官、义务兵等,现役编制是不包含文员以及合同工的,即传统的干部和士官,大胆预测下,干部士官全部转换成公务员,而文员则以劳务派遣模式,合同工则走聘任为主的合同制,义务兵符合条件的则按政策进行专业,将来的消防队伍将走更加专业化和职业化的方向。
这也是符合消防队伍改革的大方向,由于旧有消防体制下,消防官兵的流动频繁,不利于技术的提升和经验的积累,且专职救火队员受困于待遇远低于现役,自我提升和奋勇向前的动力不足。这两方面带来的专业化滞后在天津8.12爆炸现场暴露无遗,当时几乎所有的危化品都怕水,但负责现场处置的消防员却选择用水救火。所以像消防这样专业性、科学性、标准化很强的工作,主要靠的不是强大的体力和精神意志,而是训练有素、职业精良。
今后的所谓意义上的“消防官兵”将不再是“流水的兵”,并有望在培训上更加倾斜在待遇上更能留人在思想上更能暖心,相信在“职业化专业化”的新体制下,消防队伍能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个职业干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