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成员是房屋产权证房主。
业主委员会成员由业主共同决定,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是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一种组织形式。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4、 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扩展资料:
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4、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5、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业主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