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赠与协议是指政府或开发商为了进行城市改造、重大项目建设等特殊需要,对原有房屋的拆迁而赠予被拆迁人一套相应的住房的协议。如果双方在签订协议后,出现不符合意愿的情况,可以考虑以下情况下的撤销:
1. 要求双方重新谈判:如果赠与方提出要求,表示期望与收礼方重新议定其另一份协议,则可能是撤回协议的最好方法。
2. 违约金:拆迁安置房是政府或开发商按照规定交付的,在商品房中也有相关的规定。双方如果难以达成一致,可以根据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然后在商定之后重新建立起一个新协议。
3. 诉讼:当发生协议违约争议时,收礼方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争议,甚至撤销协议。 在此情况下,需要证明赠与方违反了协议的相关规定,或者违反了法律、道德或其他法律规定。
总之,如果任何一方认为协议违反了公平、诚实或法律,相应的法律规定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这些问题。 这也是撤销拆迁安置房赠与协议的正确方式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