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206条是指控起诉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违反法律规定:刑事案件必须要有法律依据,指控对象的行为必须涉及到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2.行为构成犯罪:指控对象的行为必须符合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并且构成了犯罪行为。
3.主观过错:除特定情况外,刑事犯罪行为必须具有主观过错,即行为人有故意或过失等主观意图或行为特征。
4.行为违法性:行为人进行的行为一定程度上对社会造成了损害或威胁,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违法性。
5.公诉时效内:刑诉法规定了公诉时效,必须在规定法定时间内提起公诉,否则被告人有权利要求撤销起诉。
总之,在刑事诉讼中,诉讼主体必须满足以上几个构成要件,才能通过审查进入到刑事诉讼程序的下一阶段。而在进行法律起诉时,还需要考虑证据的可信度和证据是否足够充分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