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外执行终止是指在被判处执行监外的犯罪人员在执行过程中因特定原因被撤销监外执行或自行放弃后,被送回监狱即重新执行原有刑罚的一种情形。下面是几种监外执行终止的常见情形:
1. 违反监外规定:犯罪人员在监外执行期间违反监外规定、法律法规或承诺事项,例如拒绝就业或参加培训等,可能导致监外执行终止。
2. 再次犯罪:若犯罪人员在监外期间再次犯罪,那么监外执行也会因此被终止,重新执行原有的刑罚。
3. 其他原因:监外执行期间出现其他原因,例如生病、死亡及抵达刑期届满等情况,也可能导致监外执行终止。
4. 再次潜逃:如果犯罪人员在被判处执行监外的期间再次潜逃,监外执行也会因此被终止,重新执行原有的刑罚。
5. 未经批准离开指定地点:犯罪人员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遵守所处区域的规定,若出现离开指定地点未经批准的情况,则也可能导致监外执行终止。
6. 对象不适应:犯罪人员监外执行期间表现抗拒或者无诚意配合,不能达到监外执行的目的,也会影响监外执行的效果,因此监外执行可能终止。
7. 被受害人反对:若罪犯的被害人对监外执行提出异议或反对,监外执行也可能会因此被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