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垫交是指保险公司在保单现金价值不足以支付保单的保费时,自动从保单现金价值中借款垫付保费,避免保单向无卡状态继续运行的一种服务。但是,自动垫交并不适用于以下几种保险:
1.短期保险:短期保险通常保障期间很短,提前支付的保费就可以支付整个保障期间。因此,自动垫交不适用于短期保险。
2.定期寿险:定期寿险的保费较低,而且通常有固定的保险期限和保额,因此不太可能出现保单现金价值不足的情况,所以自动垫交也不适用于定期寿险。
3.盈余分配型保险:盈余分配型保险也称为分红保险,根据投保人参与的保险期间和保费多少,最终获得的利益也有差异,保单现金价值的变化较大,因此不适用于自动垫交。
4.投连险:投连险的保费以及保单现金价值通常由资金市场的表现而决定,且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自动垫交对于不稳定的保费和现金价值无法起到实质性的帮助和补救作用。
以上是自动垫交一般不适用于什么保险的相关解答,需要特别提醒的是,保险购买者应该在购买前了解保险条款和保单的细节,以保证实际购买的保险能够满足个人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