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环境罪是一种犯罪行为,其犯罪主体包括以下几种:
1. 自然人:即个人,指任何直接或间接导致环境污染的个人。
2. 法人:指企业、商业机构等组织形式的人,其对环境造成的破坏也可能构成污染环境罪。
3. 相关责任人员:如企业管理者、技术顾问、监督人员等,只要在污染环境行为中有重要作用,并且对行为负有责任,也可能被认定为污染环境罪的犯罪主体。
4. 转移倾倒污染物质者:指以非法的方式转移、倾倒或排放污染物质的个人或组织,其行为同样属于污染环境罪。
总之,不论是个人、企业、组织或相关责任人员,只要其行为导致环境污染,都可能被判定为污染环境罪的犯罪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