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时效
1.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民事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
2. 适用特别诉讼时效规定的案件,不受上述二年时效限制的限制。
3.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起诉期限
1.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基本诉讼程序中,诉讼请求期限为六个月。
2. 但是,人民法院认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举行一次延长不超过三个月的期限。
3. 再审程序中的诉讼请求期限为六个月,但特殊程序不受此限制。
4. 某些案件可能受特殊规定或者协议的限制而没有起诉期限的限制。例如,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规定了仲裁期限,双方未按照期限提起仲裁的,可能无法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