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北京市公有住房是政府为了解决城市居民住房难题而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属于国家和人民共有的公共利益财产,是不得买卖的。
2. 根据《北京市公有住房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公有住房严禁以任何形式转让、抵押、租赁、出借或者改变使用性质。
3. 公有住房购买资格是由相关部门认定的符合条件的人员,但是购房者只能通过市场调控方式购买或者以回购方式购买。市场调控方式是指通过摇号、竞价或者拍卖等方式进行购买。回购方式是指购房人在约定期限内选择将公有住房通过委托回购方式卖回政府。
4. 未经批准私自买卖公有住房属于违法行为,一旦发现会受到处罚,包括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甚至会影响购房者的购房资格。
5. 北京市政府近年来加大了公有住房管理的力度,对于违法占用、买卖公有住房的行为,进行了打击,并加强了公有住房资格审核和审批机制,保障公有住房的合法使用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