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之诉是在失信被执行人对执行行为提出异议的一种救济方式,它的审理程序依据《民事诉讼法》进行,下面是对于执行异议之诉是否有二审的解析:
1. 一审-执行异议之诉的判决
执行异议之诉的审理程序一般情况下只经过一审,即提出异议后经过法院的审理和判决。
2. 一审判决不服-上诉
当执行异议之诉一审的判决内容未能令申请人满意时,他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3. 上诉审理结果
如果上诉法院认为原审判决确有错误,可以改判或者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但是,如果申请人经过一审、二审两次审判仍未获得胜诉,那么就无法再向更高的法院提出上诉或者抗诉了。
总结来说,如果执行异议之诉的一审判决结果不满意,申请人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但是通常情况下只会经过一审而已,不存在二审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