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刑事拘留:公安机关可以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目的在于依法限制他们的人身自由。
2. 刑事调查:刑事调查是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部门对犯罪案件进行的证据收集和犯罪事实调查工作,目的在于查明犯罪事实、固定证据。
3. 审查起诉:审查起诉是检察机关对已经查证属实的犯罪案件依法提起公诉的程序,包括立案、受案、审查、决定。
4. 开庭审理:开庭审理是指法院按照规定程序,对已经逮捕、拘留或者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进行的审判活动。
5. 稽查:稽查是指公安机关对已经发生的一些特定类型的犯罪活动进行的深入调查和监督,目的在于发现犯罪行为和固定证据。
6. 社区矫正:社区矫正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指对被判处轻度、中度刑罚的罪犯进行的一种环境转化和行为矫正活动,目的在于减轻监狱的负担。
7. 应诉辩护:被告人在开庭审理前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辩护和应诉活动,目的在于维护自己的权益并获得合法的判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