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第一是社会注意的优越性,第二是"特色"的优越性。
第一: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在于社会主义制度下,我国实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实现了人民民主专政,人民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实现了广泛的民主。人民的政治权益得到保障。
第二:社会主义制度之下,我们是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制度并存的分配制度,保证了社会的公平正义,使人们的劳动合法权益得到保证。
第三,社会主义制度下,我们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强大的动员能力和组织能力,能够有效地组织人们进行生产建设以及处理一些突发性的事件,例如抗震救灾等等。
第四:社会主义制度下,能够提高物资的调配效率。国家能够有能力进行各地的物资调配,避免不必要的内部壁垒。
扩展资料
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的主题,是党和人民历尽千辛万苦、付出巨大代价取得的根本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推动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围绕这一总目标,我们党大力推进各个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进一步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会主义制度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人民要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