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公积金交在宁波海曙区手续怎么办

2020-06-06 社会 91阅读

可以,但是需要满足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 离休、退休的;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 出境定居的;

  •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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