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个人账户转移,单位提供:
1、职工工作关系在本市市区范围内(转入转出单位均在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户的)调动的,其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转移需提供转出单位填写并盖章的一式四联《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或终止单(已加盖转出单位公章和中心业务章)。职工转移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需做合并处理的,单位应提供填妥并加盖印章的《职工账户合并确认书》(一式两联)。
2、职工个人账户在大市范围内转移需提供的材料: 填妥并加盖转出单位印章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一式四联)。注:此处终止单不可代替《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一式四联)使用。
3、职工个人账户转移宁波大市以外地区需提供的材料: ①填妥并加盖转出单位印章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一式四联)。②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确认书。注:该种情况下,终止单不可代替《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一式四联)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