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如下:
1、本人申请(预备党员)
预备党员应在预备期满前10天内主动以书面形式向党支部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申请(按党员条件总结在预备期间的学习、思想、
工作、改正缺点等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和决心,向党组织说明有关问题)。
其内容包括:
(1)说明入党、预备期满的时间。
(2)对自己在预备期中的表现作出全面的总结,说明成绩与不足之处,尤其是入党时同志们提出的缺点,在预备期间改正了没有。
(3)写出今后的努力方向,提出按期转正的要求。(内容要真实,报告应在预备期满前交给党组织。)
2、讨论(党支部)
(1)对预备党员申请转正的报告进行认真讨论。
(2)提出对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建议。
3、审查(党总支)
根据党内外群众反映,对照党员条件,全面分析研究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提出书面意见,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
4、党员大会讨论(党支部)
(1)预备党员宣读转正申请并汇报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情况:主要优缺点,今后努力方向和要说明的问题。
(2)介绍人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和对他们进行教育、考察的情况,提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
(3)党小组、党员分别发表意见,肯定优点,指出缺点,提出希望,表明能否转正,并举手表决作出决议。
(4)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表态。
(5)党支部书记作会议小结。
(6)会后由党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将支部党员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
党支部书记签名盖章后报党总支。
5、审批
(1)具有审批权的党总支审批后报党委审核;
(2)不具有审批权的党总支提出审查意见后报党委审批。
6、后续工作
(1)党支部谈话。上级审批后,党支部要同本人谈话,将上级党委审批情况及时通知本人,并提出希望和要求。
(2)大会宣布。在党委审批后的第一次支部党员大会上宣布上级党委的审批意见。
扩展资料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二十五条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应按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按期转正,延长预备党员资格,都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党委批准。
第二十六条 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支委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上级党委审批。
第二十七条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在三个月内讨论审批。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要与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第二十八条 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的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保存。
参考资料来源:预备党员转正程序 -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资料来源:共产党员网-预备党员转正要办哪些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