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现役被确定转服军官(士兵)预备役的退役军人,到地方接收安置单位报到或者居住地以后的30(40)天内,应当到安置地县级人民武装部办理预备役军官(士兵)登记,履行其预备役军官(士兵)的职责和义务。
县级人民武装部办理预备役军官(士兵)登记时,应当向被确定服军官(士兵)预备役的人员当面核实其身份,经历,专业特长,安置单位等有关情况,说明有关事项,并将预备役军官(士兵)登记情况通知其所在单位。
预备役军官因工作调动或者迁居需要变更预备役军官登记地的,应当办理转出手续,并自到达新的工作单位或者居住地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武装部办理转入手续。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编入预备役部队或预编到现役部队的预备役军官,填写所编部队番号和职务,其他预备役军官暂不填写。
服军官预备役之后:填写所任地方行政职务等级及时间和所任地方专业技术职务及时间。
主要简历:填写服现役,在预备役部队或预编到现役部队及地方历任主要职务的起止年,月,详细到部队番号或单位。
组织鉴定:在右下方加盖鉴定单位党委或首长印章,也可由首长签名,并填写鉴定时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预备役军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退伍军人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