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退出现役的士兵,梁备由部队确定服预备役的,在回到本人居住地以后的三十天内,到当地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办理预备役登记。成为一类预备役士兵。
2、原籍地有组建预备役部队和基干民兵组织的,编入预备役部队或是基干民兵组织(民兵应急分队),并且经过军事训练考核合格的二十八岁以下的适龄人员。(实际操作中,符合预备役部队要求的军事骨干通常会延长一至两年服一类预备役的年限)
3、早拍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对地方专业对口的技术人员进行登记统计,被编入对口专业技术分队经橡睁毁过预备役登记的二十八岁以下的专业技术人员。
4、己参加工作的适龄青年,每年五月份民兵整组时可以编入自己所属单位的基干民兵组织,参加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应急分队、专业技术分队的军事训练。没有固定工作单位的适龄青年可以通过社区(居委会)报名,由乡(镇、街道)武装部统一编入乡(镇、街道)的基干民兵组织(包括民兵应急分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役法》中士兵预备役有关规定:
《兵役法》规定,士兵预备役分为第一类和第二类。第一类士兵预备役包括下列人员:(一)按照法律规定编入基干民兵组织的人员;(二)在不建立民兵组织的单位,经过预备役登记的二十八岁以下的退出现役的士兵;(三)经过预备役登记的二十八岁以下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类士兵预备役包括下列人员:(一)按照法律规定编入普通民兵组织的人员;(二)在不建立民兵组织的单位,经过预备役登记的二十九岁至三十五岁的退出现役的士兵,以及其他符合士兵预备役条件的男性公民。
退役后属于自动转入预备役,只需要登记一下即可,不是非要去某个地方报到,只是战时需要去武装部集中接受安排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