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增
首次新增: 1、身份证复印件3张; 2、一寸彩照3张; 3、医疗保险增加人员花名册(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调入/续保: 1、身份证复印件2张; 2、医保卡正反面复印件。
(二)停缴
减员直接转大连市社保临时户,不需资料。
(三)补缴
补缴期限和险种: 首次参保人员增员当月起缴,不可往前补,续保员工可补缴,但不能超过首次参保时间;五险捆绑,缴费、补缴都是五险。工伤生育增员当月起缴,补缴不享受待遇。 所需资料: 1.单位(职工)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提交补缴社会保险费申请。 2.单位(职工)持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本人签字)、《大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个人补缴明细表》到社保中心基金征缴部门办理补缴业务审核。补缴基数以企业申报为准。全额征收滞纳金。 其中《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应报补缴险种涉及的经办机构审核,即养老由社保中心审核,医疗、工伤、生育由医保中心审核,失业由就业中心审核,采暖费由退管中心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