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暂无房产证三证合一的政策,但我国施行房产证和土地证两证合一,叫作不动产产权证书。
房产三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契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实施统一登记前,房管部门负责受理、审核、制证(房屋所有权证,也即房产证);地税部门,受理审核、颁发契证;国土部门受理审核并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
2015年3月1日起,全面启用统一的不动产登记薄证样式。不动产登记机构启用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后,才能停止使用原有的各类不动产登记簿、权属证书和登记证明样式。
原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如《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等)继续有效。原权证齐全的,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在今后依法办理不动产转移、变更等登记时,予以换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
扩展资料: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了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以及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和其他相关事项。
以往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登记分别由不同部门办理,如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土地登记,住保房管部门负责房屋登记等。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由一个部门负责,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颁发统一的不动产权利证书。
新启用的证书包括《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两种。《不动产权证书》封面红底金字,印有国徽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字样,内页记载不动产权利人、坐落、用途、面积、使用期限等内容,新增加不动产单元号。
通过不动产单元号,可以查到房产在哪一块土地、所在楼层,是全国范围内不动产唯一“身份证号码”。《不动产登记证明》则用于记载抵押等登记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杭州网-房产证、土地证两证合一 杭州昨日发出首批不动产权证书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中国3月起全面启用统一不动产登记簿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