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带着已过户的房产证和没有过户的土地证去当地房管局去办理,房管局会把你的房产证和土地证都收走,然后重新办理成新的《不动产权证》。
办理土地证过户具体手续是:带购房合同房产证和双方的身份证,到房管局(或房产交易中心大厅)办理过户手续,那里提供社会化服务,流程的每一个环节都有提示,十分方便。
房产证被大厅收去以后付房款,然后缴纳契税(一般是房价的1.5%)和印花税(0.05%)。领取房产证以后办理土地证,如果土地是划拨的,还要缴纳土地转让金(当地政府确定的地价的3%);若土地是转让的,就不须缴纳。
此外都是零星费用,应交土地证过户费用为:契税1.5%,印花税千分之五,如果是从中介买房,需付给中介代理费2.5%,另外如果需要贷款,还要支付银行的贷款费用,包括律师费评估费等。收费标准为20万以下(含20万)2800块钱,20万以上每多一万多加五十块钱。还有一个契税票5 块钱。
扩展资料:
转移登记所需申请材料
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 申请人身份证明;
3 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4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材料,包括:
(1)买卖的,提交买卖合同;互换的,提交互换协议;赠与的,提交赠与合同(原件);
(2)因继承、受遗赠取得的,按照继承、受遗赠的不动产登记的规定提交材料;
(3)作价出资(入股)的,提交作价出资(入股)协议(原件);
(4)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分立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提交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分立的材料以及不动产权属转移的材料(原件);
(5)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的,提交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的协议;共有份额变化的,提交份额转移协议(原件);
(6)不动产分割、合并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提交分割或合并协议书,或者记载有关分割或合并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实体分割或合并的,还应提交有权部门同意实体分割或合并的批准文件以及分割或合并后的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7)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权属发生变化的,提交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材料;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