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忽然把我辞退,我能得到什么赔偿

2022-03-17 社会 49阅读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据此。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你六个月的工资。如果老板拒绝,你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要求进行仲裁或调解,对调解或仲裁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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