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2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首次将破坏医疗秩序行为纳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也意味着医闹入刑。
闹!肯定是不行,打官司又不一定能赢,患方的权益怎么维护?
医疗事故与交通事故有许多相似之处,但又有所不同。患者一般是存在着某种疾病,进而去医院就诊。由于某些因素的影响导致医生并没能阻止患者病情的进一步发展,或者出现了其他情况,结果是:人走了,或者出现了一些其他的意外情况。但很明显,这样的结果绝对不是医生想得到的,因为出了医疗事故他们的日子也并不好过,换成你、我或是任何人都是如此!所以解决的正确途径只能是:分清责任,按责任的比例赔偿。还是那句话:人不可复生,而世界上也没有所谓的后悔药。
可以走如下途径:1、到医院医务部或医务科协商解决。2、当地医调委协商解决。3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