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包括八要素如下:
1、资产评估的主体,即进行资产评估的专业人员;
2、资产评估的客体,即被评估的对象;
3、资产评估的目的,即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原因;
4、资产评估的标准,即资产评估依据的价格、技术等标准;
5、资产评估的程序,即资产评估具体进行的环节、步骤;
6、资产评估的方法,即评估运用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各种专门的方法;
7、评估的基准日,即评估时所依据的时点;
8、评估的价值类型,即评估时所认定的资产的价值属性。
扩展资料:
资产评估中的资产评估准则有重置成本、现行市价、收益现值和清算价格等四种。
1、重置成本
重置成本。在现时条件下,按功能重置资产,并使资产处于在用状态所耗费成本。重置成本反映资产购建、运输、安装、调试等建造过程中全部费用的价格。资产在全新的状态下,如果物价不变,其重置成本与历史成本是一致的。
2、现行市价
现行市价应是在有充分的市场竞争,交易双方都没有垄断及强制,而且双方都有足够时间和能力了解实情,具有独立的判断和理智的选择的条件下进行。除土地及房屋评估以外,以现行市价作为价格标淮,对某些资产评估时尚有一定难度。
3、收益现值
收益现值的本质是本金市场价格,是剩余价值的本金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投资者投资的直接目的是为了获得预期收益。在正常的经营条件下,投资者欲获得更多的收益,就必须在资产方增加投资或提高收益率。投资越多资产价值就越大,反之越小。
4、清算价格
资产评估业务的价格标准应根据资产业务的性质、评估目的和前提条件加以选样。从原则上说,资产评估业务和价格类型应该是严格匹配的,不存在资产评估准则的相互替代问题。但在实践中出于种种原因和评估条件的需要,具体操作时可能产生价格类型替代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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