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08修订版)第十四条规定:
纳税人的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后因发生退款减除营业额的,应当退还已缴纳营业税税款或者从纳税人以后的应缴纳营业税税额中减除。
发票退回,可以采取以下两种退税方法:
一是申请退税,
纳税人发现多缴税款的,应由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向主管税务所提出申请,填写《当地地方税务局退款申请书》(以下简称《退款申请书》)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同时提供下列资料:
(一)原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无误后退回纳税人);
(二)纳税申报表;
(三)对于政策性退税和其他特殊情况的,纳税人应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四)其他有关资料。
二是抵缴,网上报税时,首先确定本月应补交营业税额(本月应交营业税额-上月多交的营业税额),然后反推电信业的营业收入额是多少,填制后提交即可,但在每年的1月份报送纸质申报时,在纸质申报上说明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