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为:
初审:由住房公积金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评估: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住房公积金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
3.审核: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住房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合格后住房公积金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
(1)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2)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
6.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
申请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明、户口簿
2.婚姻证明
3.购房合同
4.贷款申请表
5.单位开具的缴存住房公积金证明、工资收入证明
6.首付款收据
开始还款后,每月会有短信提示该月应还金额和还款日期,借款人将金额按时存入指定的银行账户即可。借款人还可以使用公积金还贷。
借款人按月正常还款,但每年可以提取自己和配偶的公积金,提取额不能超过上一年度还款总额。
签定贷款协议时,选择“预还若干月”贷款,即由贷款银行从借款人和配偶公积金账户逐月提取公积金冲减月还款额,每月冲抵后剩余部分,借款人按时存入指定的银行账户。
拓展资料:
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基本条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贷款对象、贷款用途、住房贷款基本条件。
参考资料:住房公积金贷款-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