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其服务对象的不同,电子政务基本上可以分为四种模式:
政府对政府的电子政务(G-G);
政府对企业的电子政务(G-B);
政府对公众的电子政务(G-C);
政府对公务员的电子政务(G-E)。
以上四种模式是一种互动关系,政府部门是以两种身份来参与信息化建设的,它既是公共信息平台的使用者,也是建设的组织者,这两种身份相辅相成,互相促进。
扩展资料
中国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框架
一、服务与应用系统
1、服务体系
2、优先支持业务
3、应用系统
二、信息资源
1、信息采集及更新资源
2、信息公开及共享资源
3、基础信息资源
三、基础设施
1、国家电子政务网络
2、政府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与交换体系
3、信息安全基础设施
四、法律法规与标准化体系
五、管理体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电子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