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作为备用
借:其他应收款——备用金
贷:库存现金
库存现金的总分类核算是通过设置“库存现金”账户进行的。“库存现金”账户是资产类账户,借方反映库存现金的收入,贷方反映库现金的支出,余额在借方,表示库存现金的余额。
企业现金的收入、支出和保管都应由出纳人员或指定的专门人员负责办理。企业的一切现金收支,都必须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作为收付款项的书面证明。
例如,企业向银行提取现金时,要签发现金支票,以“支票存根”作为提取现金的证明;将现金存入银行,要填写解款单,以银行退回的“解款单回单”作为收款的证明。
支付零星小额的开支,以发票作为付款的证明;收入小额销售货款,以销售部门开出的“发货票副本”作为收款的证明。
支付职工差旅费的借款,应以有关领导批准的“借款单”作为付款的证明;发放职工困难补助费,要以“领款单”作为付款的证明等等。
扩展资料:
为了保证现金的安全完整,企业应当按规定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清查,一般采用实地盘点法,对于清查的结果应当编制现金盘点报告单。如果账款不符,发现长款或短款,应先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按管理权限经批准后,分别按以下情况处理:
1、短款。有责任人的,计入其他应收款,无法查明原因的,计入管理费用。
2、长款。属于应支付的,计入其他应付款,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库存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