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职工被判刑后是否开除公职的法律依据

2023-05-25 综合 34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漏燃搭国劳动法》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扩展资料

开除公职详解

开除公职指国家机关或公共企业、事业单位中的正式职务或担任公职被开除。开除公职不包括除名。开除公职一般是针对干部而言,普通单位不应当予以开除,而是应当除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六条 处分分为:警告返拿、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可见“开除”也是最高的行政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五段巧章 第四十五条 (二) 监察机关根据监督、调查结果,依法作出如下处置: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决定;

给予国家公务员行政处分,依法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行政监察机关决定;其中给予开除处分的,应当报上级机关备案。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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