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合同被解雇,我能得到公司的什么赔偿

2020-05-03 社会 112阅读

没有签订合同的双倍补偿,一般计算11个月的工资;其次是单位未缴纳保险的损失。

另外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1个月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用人单位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开除、解雇劳动者,是否应该支付补偿或赔偿,分以下3种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

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扩展资料: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3、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4、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6、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参考资料来源:法律法规数据库-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声明:你问我答网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fangmu666102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