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测速,不违法。
一、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规定: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设置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合理的原则,设置的地点应当有明确规范相应交通行为的交通信号。 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应当向社会公布。
二、《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七条规定:
使用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测速的路段,应当设置测速警告标志。 使用移动测速设备测速的,应当由交通警察操作。使用车载移动测速设备的,还应当使用制式警车。
从上述规定可知,流动测速不违法,至于警察鬼鬼祟祟的躲起来偷拍,这种做法很丢人,不过,这都是领导逼的,他们也有罚款的任务啊,尽管不公开要求了,但内部还是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