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接受方承诺在项目完成评估,或书面请求从披露方在任何时间,接受方应向披露方的保密信息的占有或控制在有形的形式(连同任何和所有副本的方法)(保存任何有关此类的在接受方的信息或是进行的计算机媒体,它可能(在可行范围内)破坏信息地,(如果要求)提供书面确认与披露方的证明它已经这样做了)。
2.4披露或获得机密信息的,不得被视为或被解释为授予接收方任何许可证或权利,或与任何信息,或任何专利或专利申请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的披露方或在披露方可能现在或以后持有任何许可权。
2.6接受方承诺将立即通知披露方知悉任何披露或使用任何机密信息或涉嫌泄露或使用任何机密信息,除按照本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