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完孩子报销生育险一般是第二个月,最晚当年内报销即可。
领取生育保险待遇须携带以下材料:
1、女职工单位须提供单位介绍信;
2、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3、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生育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婴儿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医疗费收据原件(包括产前检查的医疗费收据原件);
6、住院病历首页及医嘱单复印件(须在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上加盖医院公章);
7、有生育并发症者,须提供住院费用明细清单汇总;
8、提供女职工本人建设银行存折复印件或建设银行卡帐号,请将建行存折或银行卡与身份证复印到一张A4纸上并注明联系电话。
扩展资料:
一、育保险报销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二、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1、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
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