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福州生育津贴计算方法:
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以每月30天进行折算,按以下产假天数计发:
(1)顺产98天;难产(含剖宫产)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2)流产(含人工流产或引产):怀孕未满4个(妊娠)月流产的15天;怀孕满4个(妊娠)月流产的42天;怀孕满7个(妊娠)月流产的98天。
(3)放置宫内节育器的7天;摘取宫内节育器的3天;输卵管结扎的30天;输精管结扎的15天;输卵管复通术的30天;输精管复通术的15天。
二、福州生育津贴领取条件流程,生育保险产前检查和生育津贴支付流程:
1、女职工住院生育(含分娩、流产、引产)时,提交社会保障卡、计划生育服务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给定点医院,由定点医院审核有关生育证件,即时刷卡结算生育医疗费。
2、凡在定点医疗机构刷社会保障卡结算分娩费用的参保人员,不需要到医保中心申领。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的,企业参保女职工的产前检查费和生育津贴,于出院结算次月底统一汇入参保职工社会保障卡上的海峡银行账户。
机关事业单位的参保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产前检查费于出院结算次月底统一汇入参保职工社会保障卡上的海峡银行账户。参保职工应及时至海峡银行激活银行账户,以便上述款项转入。
3、医保中心各管理部账户信息修改办理流程:
窗口受理人当场审查提交材料是否齐全,对申请材料齐全的,出具《受理承诺单》,当场办结;申请材料不齐全,出具《缺件告知单》,由受理人员当场提出初审意见。
4、下沉社区平台账户信息修改办理流程:
社区工作人员审核参保人员提交的报销材料是否齐全,对申请材料齐全的,将参保人员提供的材料拍照并通过系统传输回所属医保管理部,当场办结。
扩展资料:
以上办理的依据主要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主席令第35号)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育保险工作意见的通知》第十三条职工应当自生育之日起12个月内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之日起6个月内携带相应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所需材料,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材料齐全的,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
参考资料来源:福州政府网-生育津贴怎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