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伤害赔偿诉讼时效己过,做的伤残鉴定还能做依据吗

2020-09-25 社会 66阅读
伤残鉴定结论具有法律效力。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已过,受害者不能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赔偿。但是,受害者遭受人身损害是客观的事实,之前委托司法鉴定机构所做的鉴定,是对伤残程度的客观评价,并不因为诉讼时效已过丧失效力。
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伤残程度较轻的,自受伤害之日起算;住院治疗的从出院之日起算;存在伤残的自伤残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算。
司法部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二条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司法鉴定程序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的方式、步骤以及相关规则的总称。
《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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