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生儿上户口流程:
先到居委会(出生证盖章),再带材料到当地的政府盖章,最后到派出所办户口处办理就行。
二、南昌上户口政策规定:
根据先家庭户、再单位集体户、后人事代理机构集体户的顺序,坚持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原则。父母双方有一方属家庭户,小孩须落家庭户口;
一方属单位集体户,另一方属人事代理机构集体户,小孩须落单位集体户口;双方均属人事代理机构集体户,小孩可落户在人事代理机构集体户。
三、新生儿上户口需要的证件:
1、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
2、街道办事处计生部门签发的《准生证》及《申报出生户口通知单》;
3、母(父)亲的户口簿(卡);
4、村(居)委会或单位出具的落户介绍信;
5、属随父落户的需母亲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出具的《新生婴儿随父落户介绍信》。
扩展资料:
非婚生新生儿上户手续:
1、由新生儿的父母其中一方持户口簿、身份证及新生儿的《出生证明》向其父母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
2、出生医学证明丢失了,那就需去孩子出生医院,复印你当时住院出院的证明,
复印后,拿着所有证明,再去派出所落户就行了。
如果没有医学出生证明的,可以由接生人出具书面证明加盖所在村公章。
3、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依据《生育服务证》或者《出生证明》原件办理新生儿落户登记,
婴儿落户可随父随母。凡是无《生育服务证》或者《出生证明》者,一律不予办理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