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上户口流程,金华上户口政策规定及需要哪些证件
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出生申报户口相关规定如下:一、申办条件:1、新生婴儿可按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申报户口。2、夫妻双方一方为家庭户口、一方为单位集体户口的,所生子女应当随家庭户口一方申报出生登记。3、对夫妻双方均为单位集体户口的,应当将户口迁至合法固定住所后,再办理子女出生登记;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所生子女可以随父或者母单位集体户口申报出生登记,并随父或者母户口迁出时一并迁出。4、普通高等院校已婚学生夫妻双方户口均为学生集体户口的,在校期间所生子女的户口,可以在征得该子女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意后,随该子女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申报出生登记。待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毕业并办理户口迁移后,再办理该子女户口迁移。普通高等院校已婚学生夫妻一方户口为学生集体户口,另一方为非学生集体户口的,在校期间所生子女的户口应当随非学生集体户口一方申报出生登记。5、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一方为地方居民的,所生子女应当随地方居民一方申报出生登记。6、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的,所生子女可以向父亲或者母亲部队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出生登记,也可以在征得该子女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意后,随该子女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申报出生登记,待一方退役后再办理该子女户口迁移。二、申办材料:1、出生医学证明;2、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3、父母结婚证(非婚生的除外);4、属上述第3款情况,还需要出具集体户口所属单位同意申报户口的证明。三、办理程序:监护人持所需材料到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四、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派出所户籍窗口当场办理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