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和党委的区别

2022-04-13 时事 433阅读
党委:
党的基层组织的组织形式之一。

党章规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基层委员会下设若干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部分有较大影响的科研院所、工矿企业、外交外贸机构和边防要塞机关等单位,虽然党员不足100人,但领导力量配备较强的,经上一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建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基层委员会选出的书记、副书记,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的基层委员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3-5年。
党总支:
总支部委员会简称“总支”,是党的基层组织的形式之一。

一般情况下有党员50人以上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委批准,可建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在一些对国计民生影响重大的科研院所、工矿企业、外交外贸机构和边防要塞机关,虽然党员不足50人,但领导力量配备较强的,经上一级党委批准,也可以建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

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下可分设若干支部。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由党的总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副书记,由总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总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
党支部:
党的基层组织的组织形式之一。

一般情况下,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不足50人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支部委员会。支部的领导机关是支部党员大会和由它选出的支部委员会。

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决定本支部的重大事项。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由它选出来的支部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处理日常工作。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二年,对支部党员大会负责,并定期向它报告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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