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兰的森林在历史上也曾遭遇过严重破坏,而且土地沼泽化,造林难度很大;纬度高,森林生长周期很短。但二战后,芬兰借助先进的管理和营造林技术,使森林得以恢复和发展。尽管芬兰曾由于领土丧失和二战的原因损失了13%的森林面积,但目前的森林资源比二战前更加丰富。根据芬兰最新森林资源清查(2004年-2008年),森林覆盖率达到76%;林木储存量相当于过去40多年来采伐利用的总和;立木年生长量比20世纪70年代增加了近1倍,南部达到每年每公顷6.1立方米,是北部年生长量的2倍。
依托其强大的森林产业链和处于最前沿的信息技术,芬兰林产工业发达且属高度出口定向型。芬兰是世界上第二大纸张和纸板出口国、第三大锯材产品出口国、第四大纸浆出口国,也是利用木建筑和木质能源的先锋。2011年,芬兰林产品出口额占全球出口贸易额的6%,占欧洲林产出口贸易额的11%。作为芬兰经济的主要支柱之一,林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仅次于电子和电器产业。林业部门就业人数为6.9万人,占总就业人数的2.8%,远远高于世界平均值0.4%。
在当前全球经济不景气、环境保护以及气候变化压力加大等国际形势下,芬兰森林与林业发展表现出新的趋势:应对国内木材需求不断扩大、进口成本提高的问题,今后将更多地使用国内木材并加强森林培育;加大植树造林力度,发展可持续林业生产,未来芬兰将更多地依靠国内森林发展林业产业;增加林业生物质能源的使用,林业生物质能源是芬兰国民经济发展的又一个重要目标,芬兰目前林业生物质能源占能源消费的24%,到2020年计划提高到38.5%,这意味着芬兰森林的进一步发展及利用取向,森林产业的再次繁荣。芬兰为林产工业设计了3个特别的目标,包括竞争力、获利能力以及生物多样性、环境效益与福利,并进一步将工作分为两个支撑过程,即森林产业产能和国际与欧盟森林事务。同时,针对不同部分提出具体执行措施。通过这些努力,当前林业产业下滑的趋势可望得到改变,该产业也将再次繁荣。
芬兰森林管理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一是森林发展长期规划、定期评估,并结合实际需要动态调整目标与行动措施。芬兰议会1999年发布了经过公众广泛参与而制订的国家森林计划,该计划是迄今芬兰最全面的林业规划,其主要目标有原木产量、营林投资、活立木蓄积和生长量、森林收益、能源材产量、森林工业出口值、林业部门就业、生物多样性保护、娱乐和多用途林业、林业技能、国际林业政策等。对各项目标制订了具体的行动计划,并成立了森林工业理事会来执行这项计划。面对新的发展环境与挑战,结合计划实施的定期评估结果,芬兰2007年又对国家森林计划进行了修订。
二是科学经营森林,保护生物多样性并发挥其他多种功能。过去30多年来,芬兰森林资源总量和森林生长量不断增加,这与科学经营森林、增加营林投入密不可分。一方面高度重视主伐及森林更新,一方面实行科学的抚育间伐。人工林在一个经营周期内至少进行3次以上的抚育间伐。区域林业发展中心及林主协会的专业人员在为私有林主制订森林经营方案时,要对间伐次数、间伐时间、间伐量乃至环境保护等方面提出详尽的建议,最后将森林生产与环境保护措施有机结合,使其能够进行高效的可持续生产,同时保护生物多样性并提供其他多种生态服务。
三是社会服务体系完善,将分散经营与规模经营紧密结合起来。芬兰林业除政府宏观管理之外,私有林主经营协会等社会服务组织发挥了重要作用,很多新的政策、信息、知识和服务都是通过这些组织传播给小私有林主。同时私有林主在木材价格等重要问题上的利益也依靠协会得到保障。社会服务组织是政府和私有林主之间的纽带,并将私有林主的分散经营连接成一定的规模,提高了私有林经营的效益。作为一个重要的中介机构,私有林主经营协会对调整小规模林业在技术和方法上适应外部环境方面起着决定性作用,并促进小私有林业内部结构的合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