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9年12月,广州市已停止发放汽车环保标志。
按照2018年11月29日省人大常委会修正的《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安排,广州生态环境部门从3月1日起停止对新注册登记及在用车辆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今后新车注册登记和在用车年审无需再申领环保标志。已领取的环保标志仍然有效,不需要交回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或生态环境部门,待标志有效期满或损坏后自动失效。
停止发放纸质的机动车环保标志,并不意味着取消机动车黄绿标属性,机动车黄绿标属性依然存在。广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黄标车限行查处将以黄标车电子数据为准。
广州市自2009年起分步实施黄标车限行措施,从2017年7月1日起在全市行政区域内24小时禁止黄标车通行。停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后,广州市仍将按照国家和省既定的工作部署,继续实施黄标车限行电子抓拍执法等相关政策措施。
扩展资料
《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规定:
第二条 从行文之日起,各地环保部门不再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加快建立省级跨部门数据共享和信息互通机制,各地环保部门2017年6月底前实现与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公安交管部门信息联网,建立机动车排放检验信息核查机制。
第三条 鼓励和引导企业建设“三检合一”检测机构,实施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尾气检测、综合性能检验同步建设,推行一站式服务,节约车主检测时间和经济支出。
对已经建有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线的检测机构,申请建设尾气检测线的,开通绿色通道,质监部门优先进行审批;对已经建有尾气检测线的检测机构,申请建设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线的,开通绿色通道,质监部门优先进行审批。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广州下月起新车注册无需申领环保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