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搬迁必须给员工补偿吗?

2023-06-01 综合 28阅读

1、公司搬迁,如果新地址是劳键稿塌动合同约定的范围,且在当初建立劳动关系的时候公司予以了事先告知,劳动者应当服从。

2、反之,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款所说“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稿圆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愿意去的变更劳动合同,到新地址继续履行合同。

3、不愿意去的,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合同,并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敬顷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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