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7年12月1日,葡萄牙与 清朝政府签订《中葡会议草约》和《中葡和好通商条约》,正式通过外交文书的手续占领澳门。
虽然从1557年开始被葡萄牙人在明朝求得澳门的居住权,但明朝政府仍在此设有官府,由广东省直接管辖。直至1887年葡萄牙政府与清朝政府签订了有效期为40年的《中葡和好通商条约》(至1928年期满失效)后,澳门成为葡萄牙殖民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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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遍接受的澳门被占领时间点是1557年,这一年葡萄牙人被允许在澳门定居。到了1980年代中葡开始就澳门问题举行谈判时,葡萄牙提出希望2007年澳门建城450年之际,正式把澳门归还中国,也印证了1557这个年份。
因为地理位置的原因,中国、日本、马六甲三边航线带来了巨额利润,澳门很快作为一个繁荣的贸易港口而崛起。除了葡萄牙商人,还吸引了大批中国商人,澳门的人口迅速增长。
不同于在Lampacau岛的茅草房,葡萄牙人迅速在澳门建立起永久的房屋,甚至建起了教堂。
让人有些意外的是,葡萄牙人如何被允许定居澳门这件事,居然在中葡双方的记录中都没有,各种说法层出不穷,至今都没有确凿的定论。
大概的说法有三种:
第一种说法是某些葡萄牙人(不包括在澳门的葡萄牙人)声称他们是用武力征服该地的。里斯本的葡萄牙殖民大臣1784年在文件写道:葡萄牙人肃清了海盗,征服了该岛。
而且强硬宣称“所争论的主权是以征服的权利为基础,而征服是以葡萄牙军队并以葡萄牙人的血作为代价获得的“。
但事实上,在澳门的葡萄牙人除了向中国地方缴纳船舶税,还另缴地租500两每年,而且这个数目后来还不断增加。每年年初,澳门议事会都会派人向香山县令缴款,而葡萄牙人会得到广州的户部官员签发的一份收据。这说明葡萄牙人承认中国拥有澳门的主权。
第二种说法是中国历史学家一直以来的看法:葡萄牙人声称船只进水,货物遭到水浸,想借一片地方晾晒货物,得到地方官员口头允许。后来葡萄牙人耍滑赖着不走,演变成久居澳门。这也是中国历史教科书中的说法。
但是这个说法起源于1743年开始撰写的《澳门记略》,但是太简略了,可信性并不高。最重要的是,如果葡萄牙人觉得自己在澳门居留完全是某个地方官员一念之间,那么是不敢在当地建设永久性的住宅的,因为中国人随时可以拆毁他们的房屋,驱赶他们离开。
第三种说法是耶稣会士在《大中华帝国志》中的描述:中国人敦请葡萄牙人驱逐澳门及其附近的海盗,然后再把这个岛让给葡萄牙人居住。
近几年有很多澳门历史研究学者,都同意这个说法,但是认为事件细节还有出入。1557年葡萄牙人定居澳门可以确认,但是和海盗的战斗整个16世纪却没有任何记录,到了17世纪历史学家才开始讨论海盗的事情。
葡萄牙武装商船虽然与更早的郑和宝船无法相比,但是在16世纪中叶的南中国海以及印度洋有绝对的优势。那种帆船轻快,吃水较浅,创配有多门火炮,对付海盗应该是很容易的。
此时中国摧毁了自己的造船能力,航海技术也失落了,在沿海地区常有海盗袭扰。葡萄牙人击退海盗,是完全可能的。
击退海盗的战斗,实际发生在1564年,是葡萄牙人已经被许可定居澳门7年之后。葡萄牙人主动请缨出战,作为对中国善意的报达,也使希望进一步确认了澳门定居的事实。而之前的说法,混淆了海战的日期。
葡萄牙人出于商业利益来到中国,而且希望可以留在一个港口。而他们得以居留澳门,是广东地方官员出于地方利益批准的。
这个过程可以说是基于一种那个时代的实用主义,参考当时中国禁海的大背景,并不会觉得突兀。有意思的一点是,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位于中国北方的朝廷并知道南海岸边发生的这一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澳门